塔河追收个人债权
北京讨债公司帮您追收个人债权
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人(借钱人)是个人公民,而非公司单位的状况。债务人(出借人)可所以个人或公司单位。
由于个人债务一般没有很完善的合同束缚,大部分都是一张借单,简略明了。可是当两边个人发作财政纠纷时,对债务人极不利。
在法院判定收效前,债务人有长达半年的时间能够搬运产业,很难阻挠债务人搬运产业。
由于咱们国家法律制度的稍不完善,债务人能够很便利的在法院判定收效把资产进行搬运,债务人经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不可能要到钱。
在欠条具有,债务人没逃跑,束缚清晰的状况下,我公司收费为要回金额的20%,即如我方帮客户要回了10万元,我方克复2万的服务费,无任何前期费用,要不到款,不收任何费用。
在欠款依据不清晰的状况下,例如欠条丢掉或只有复印件,我公司酌情加收部分服务费。
如债务人下落不明,请务必先告知债务人的大约方位。
北京讨债公司保证:
协议写明,要到的债务直接转入客户账号,我公司不经手,保证客户本金安全;
协议写明,客户仅托付我公司采用合法手法代为索债,我公司行为与客户无关,保证客户法律上是安全的;
协议写明,无任何前期费用,客户到款后按到款份额支付酬金,客户无任何前期垫资危险。
塔河县是我国最北部的两个县份之一,大兴安岭地区辖县,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,地处东经123°—125°,北纬52°—53°,与俄罗斯接壤,边境线长173公里。居大兴安岭地区的中心地带,锁嫩漠铁路、公路之咽喉,扼南北东西来往之要冲。全县总面积14420平方公里,林业施业区面积91.8°万公顷,总人口逾十万人,县辖三乡三镇,林业局辖九个林场、一个经营所,四个贮木场,是个以林业为主体经济的政企合一的县。塔河县名源于驻地塔河镇名。“塔河”,当地鄂伦春人称“小故其固”,意为“小河”。1954年进行森林调查时,因此地位于塔河口,定名为“塔河”。原属呼玛县管辖,1960年8月,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设立塔河镇。1964年8月,国务院批准,设立大兴安岭特区,下设松岭、新林、呼中、塔河4个区,为县级单位,实行“政企合一”。塔河区人民委员会驻塔河镇。1981年5月14日,国务院批准,将塔河区和呼玛县中部的开库康、依西肯、十八站3个公社合并,设置塔河县,实行“政企合一”体制(县政府与林业局合署)。县政府驻地塔河镇。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。1992年,塔河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,大兴安岭山脉伊勒呼里山北坡,北抵黑龙江右岸。东邻呼玛县,西接漠河县,南与呼中区、新林区毗邻,北抵黑龙江与俄罗斯隔江相望,国境线长171公里。是个林业县,全县总面积14247平方公里。设有塔河、十八站林业局两个森工企业。全县共辖7个乡、镇。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10.17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8.8万人;鄂伦春、满、蒙古、回、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.4%。县政府驻地塔河镇。